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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留学澳洲须知(1)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wendywang    时间: 2008-12-10 09:44
标题: 留学澳洲须知(1)
澳洲的电源为240V/250V,50Hz,所用插座为三孔扁插座。   

·澳洲的墨尔本有轨电车行驶在马路的中央,所以上下电车必须过半条马路。   

·澳洲的律师分二种,一是BARRISTER,可以出庭的律师;另一是SOLICITOR,不可以出庭,负责案头工作,处理诸如买卖房屋、离婚、移民等案件。   

·因为澳洲在南半球,所以房屋的朝向以朝北为好。千万别把国内的习惯带过去呦。   

·澳洲考大学的评分标准是考生在总考生人数中的等级分,如95分表示考生的成绩名列在前5%之列。   

·澳洲的东部标准时间比北京时间早二个小时。 夏季各州实行夏令时时间先后不同。   

·在澳洲有红绿灯的路口都有专供行人使用的红绿灯,过马路前请按钮,并按照红绿灯的显示过马路。   

·澳洲没有死刑。   

·澳洲实行周薪制,一般每周四发工资。   

·澳洲施行12年义务教育制度。   

·澳洲从2000年7月1日开始实行新税制,对于绝大部分的商品和服务加收10%的消费税(GST),未加工过的食品,如蔬菜、水果、生的肉类除外。   

·澳洲在实行GST以后,相应地调低了个人收入税的比例。

[ 本帖最后由 wendywang 于 2008-12-10 16:54 编辑 ]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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